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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中共陵水黎族自治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交叉考评活动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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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委农办〔2024〕3号
中共陵水黎族自治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交叉
考评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学深学透、用好用活“千万工程”经验,高质量推进我县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按照《陵水黎族自治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交叉考评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持续做好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交叉考评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活动目标
以镇为主体、行政村(含南平居、岭门居)为单位,开展常态化考评工作,基本实现全县行政村的全覆盖;重点围绕历年以来创建的乡村振兴示范村和美乡村、清洁乡村、美丽渔村、攻关村等村庄进行不断的巩固提升,扎实推进环岛旅游公路和环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公路和美乡村风景线建设,打造海南自由贸易港靓丽名片。
二、考评内容
聚焦“脏乱差”“污水横流”“尘土飞扬”“畜禽散养”“飞线”等突出问题,重点围绕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村庄清洁行动常态化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长效机制等内容,全面巩固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效。
三、考评对象及考评时间
(一)对象:各乡镇行政村(含南平居、岭门居);
(二)时间:2024年1月份开始,每月开展一次交叉考评。
四、考评队伍
(一)县级考评组:从相关行业部门抽调,随机抽取3-5名人员组成。
(二)镇级考评组:由各乡镇乡村振兴工作队、驻村工作队及有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经验的镇干部3—5人组成。
五、考评方式
(一)实地考评。
1.县级考评组:通过“四不两直”的方式,每季度每个乡镇考评2个行政村,每个行政村随机抽查5户农户,共10户,重点抽查监测户、脱贫户、低保户、特困户;同时,结合省级暗访与县镇考评情况,开展“回头看”,确保109个行政村(居)全覆盖以及确保问题整改工作落实到位;省级暗访问题,直接纳入当季度县级考评,保持每个乡镇考评2个行政村原则不变,省级暗访1个行政村,县级季度考评时只考评1个行政村。省级暗访超过2个行政村时,以问题数较多的2个行政村纳入县级考评。
2.镇级考评组:每月每个乡镇交叉考评2个行政村,其中:由乡镇推荐1个行政村,随机抽查1个行政村;每个行政村抽查1至2个自然村,共2至4个自然村;每个行政村随机抽查5户农户,共10户,重点抽查监测户、脱贫户、低保户、特困户。
县、镇两级考评组,均按照《陵水黎族自治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交叉考评评分表》开展实地考评。
(二)实行正负面清单。获得国家层面(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国家部委局办等)转发、刊发或者批示肯定表扬;获得海南信息、海南要情、政府要情等采用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经验做法或通报表扬;获得省级新闻媒体(含省级微信视频号、抖音号等短视频平台)转载、报道、刊发等,均纳入正面清单进行加分。被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点名批评、省级及以上部门通报批评或省级及以上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等,均纳入负面清单进行扣分。
(三)综合评价。在审阅资料、现场考评基础上,对各乡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进行综合评定得分。采取100分制,考评等级分为优秀(≥90分)、良好(89—75分)、合格(74—60分)、不合格(<60分)。
1.月综合得分及排名:抽样村平均分;
2.季度综合得分及排名:县级考评(抽样村平均分)40% +镇级交叉考评(抽样村平均分)60% = 季度综合得分;
3.年度综合得分及排名:(“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得分)/4 + 正负面清单得分 = 年度综合得分。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要积极动员宣传,发动乡村振兴工作队、驻村工作队、定点帮扶单位、帮扶联系人等乡村振兴干部力量积极参加考评工作,选优配强组建好乡镇交叉考评队伍,动员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定点帮扶单位及帮扶联系人做好村庄人居环境卫生,保持农户房前屋后卫生干净整洁。各乡镇要参照本方案,制定行政村、自然村之间的月交叉考评,以创先争优的态度抓好村庄之间的交叉考评,以促进本乡镇人居环境整治的提升。
(二)强化考评督导。交叉考评期间,县考评组成员单位负责解释和修改考评评分细则,及时协调解决考评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考评工作落实优质高效。强化督导工作,对推动不力、弄虚作假等问题,报送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进行通报。
(三)严肃考评纪律。县、镇两级考评组要严格按照程序、标准和要求开展考评工作,保证考评结果的公正性和公信力,严禁打“人情分”“平衡分”“照顾分”。
(四)协调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各乡镇要统筹安排工作,确定镇级考评组联络人。被考评的乡镇要合理调配力量,做好接受考评的各项准备工作,协调安排好考评队伍的车辆和安全等保障工作,确保考评工作顺利开展。考评期间工作人员的工作经费由派出单位根据规章制度报销。
(五)及时反馈考评情况和做好整改工作。镇级考评组要在当天将考评发现问题及时上传至考评小程序。被考评乡镇要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在1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上报至县委农办。
附件:1.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交叉考评评分细则修改说明
2.陵水黎族自治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交叉考评评分细则
中共陵水黎族自治县委农村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30日
主办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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