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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开展2024年海南省激励企业上规模奖励资金(信息产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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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
开展2024年海南省激励企业上规模
奖励资金(信息产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琼工信信产〔2024〕58号
各市、县、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海南省激励企业上规模奖励资金(工业和信息产业)管理实施细则》,现开展2024年海南省激励企业上规模奖励资金(信息产业)申报工作,请各单位对照标准和要求,做好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一)在海南生产经营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行业代码:63、64、65);
(二)申报单位营业收入纳入海南省统计,年营业收入于2023年首次突破相应规模;
(三)申报时未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中国网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无欠缴税款。
二、奖励标准
(一)对2023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的实质性运营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对2023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3亿元的实质性运营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给予8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对2023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亿元的实质性运营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四)对2023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的实质性运营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给予15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申报材料
(一)奖励资金申请表(在“海易兑”系统填写下载盖公司章);
(二)2023年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表中的“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申报单位自行登录五经普普查平台下载盖公司章);
(三)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税务机关开具的无欠税证明;
(五)申报单位运营以来至2023年度历年经有资质专业机构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或专项审计报告或税务鉴证报告等(能反映出“营业收入”);
(六)申报单位对资金申请表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在“海易兑”系统有模板,填写打印盖公司章);
(七)无欠税证明查询授权书(仅用于向税务机关查询无欠税证明真实性);
(八)申报单位实质性运营承诺书(在“海易兑”系统有模板,填写打印盖公司章)。
除了在“海易兑”系统填写的资料,其它资料转成PDF格式后上传“海易兑”系统。
四、申报审核流程
(一)企业在“海易兑”系统中填写上传申报材料;
(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材料审核,并对通过材料审核的企业进行实地审核;各市、县、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协助对接属地企业并参加实地审核;
(三)审核结果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和“海易兑”系统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公示无异议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相关程序申请核拨经费。
五、其他要求
(一)请各市、县、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做好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宣贯,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
(二)请各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4年4月28日前在系统中进行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三)激励企业上规模省级奖励资金不能跨行业重复享受,请勿重复申报。
联系电话:65351917,65239271。
附件:1.海南省激励企业上规模奖励资金(工业和信息产业)管理实施细则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3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主办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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