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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陵水黎族自治县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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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08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陵水黎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WWW.1ingshu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陵水黎族自治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邮编:572400;电话:83322315;传真:83322075;电子邮箱: lszwgk@163.com)。
一、概述
2008年,陵水县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信息便民原则,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主要目标,围绕服务发展的第一要务,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规范开展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
(一)高度重视。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把政府信息公开置于促进和谐、增强动力的高度去认识,坚持靠创新形式和方式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内,由两名工作人员兼职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分管领导亲自审定每一个对外公布信息,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及时公开,使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有力推进。
(二)规范流程。切实执行条例要求,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广播电视、政务公开栏等信息公开渠道,依法公开政府信息,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不断规范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使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进一步规范有序。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信息公开情况
2008年,我县公开政府信息1020条。
其中:1、主动公开信息。包括:(1)机构职能类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县政府直属单位政务公开栏对领导班子分工及办事员进行公示,便于群众方便办理相关手续;(2)政策法规类信息,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等渠道做好国家政策法规宣传等工作;(3)其他信息,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等方面,公开了有关旱情、汛情的预报及防范措施,手足口病、狂犬病等本县甲乙类传染病疫情等信息。
2、依申请公开和向本单位申请公开信息。 2008年没有收到公众向县政府提出依申请的情况。
3、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二)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工作人员情况。全县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88人,做到了平均每个单位至少1人。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我县未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的费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县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总体而言,政府信息公开数量偏少,尤其是申请受理以及答复的实践数量为零,其原因在于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宣传不够,群众缺乏了解,对政府公开信息的知情权要求程度不高。另一方面工作人员的工作经验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开展。
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力度抓好宣传工作,提高民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同时有步骤地扩大群众对县政府信息工作的参与,激发群众对涉及切身利益政府信息的知情诉愿;二是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其他市县学习取经,结合我县的工作实际情况,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同时,定期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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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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