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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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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4年5月24日,琼府委托(陵水)〔2024〕12号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和范围:椰林镇城东村、椰林镇城南村、椰林镇城内村、椰林镇勤丰村,四至范围详见用地勘测定界图。
二、征收土地用途:城镇村道路用地(陵水县中心大道市政道路改扩建工程二期项目部分用地)。
三、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椰林镇城东村委会第二十一村民小组集体所有土地0.57公顷,椰林镇城南村委会第五、六、七、八村民小组集体所有土地1.5502公顷,椰林镇城内村委会第二村民小组集体所有土地0.425公顷,椰林镇勤丰村委会第一至第九村民小组集体所有土地0.6182公顷。
四、组织实施:椰林镇政府依法实施征地补偿。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公告期限内持权属证明材料到所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五、公告期限:本公告公布之日起30天。
特此公告。
附件:陵水县中心大道市政道路改扩建工程二期项目部分用地征收集体土地勘测定界图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2日
主办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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