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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22-00064 分  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 陵水黎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22年01月28日 17:38
名  称: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住建厅的指导下,我局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面开展住建领域工作,现将2021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推进改造建设,改善人居环境

1.棚户区改造。陵水县六个片区棚户区共计征收土地面积816.61亩,涉及户数2485户。自2020年5月21日发布陵江东路片区征收决定伊始,截至目前,已完成陵江东路片区一期、二期的征收及拆除工作,一期813套安置房建设预计于2022年12月交付使用。除陵江东路片区外,其余五个片区棚户区共计征收土地面积624.47亩,涉及户数1472户,于2021年8月10日发布征收决定,同时启动征收,2021年底已签约1041户,签约率71%。

2.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正在谋划建设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2890套。文黎安居型商品住房项目计划建设1820套,目前已完成总工程量20.1%。正在地下室结构、地下室侧墙防水、主体结构及封顶等施工,预计2023年3月竣工;老县委片区安居型商品住房项目一期计划建设654套,目前已完成总工程量8%。正在进行支护桩施工、工程桩施工、试验桩静载试验,预计2023年6月竣工;北斗安居型商品住房项目计划建设416套,项目正推进前期手续办理,地块修规及建设方案已经专家评审通过。

3.老旧小区改造。全县共有老旧小区27个,涉及楼栋69栋,1275户,建筑面积约13.78万平方米。交警大队小区、税务局小区、县委宿舍小区、工商银行宿舍楼、畜牧局宿舍5个小区列入2021年改造计划,涉及楼栋10栋,189户,建筑面积约1.78万平方米,概算批复总投资1190.36万元。于7月30日发布招标公告,8月底进场施工,基本完成5个小区老旧改造工作。

4.气代柴薪。一是2019年完成三才镇乐安村、古正头村两个村庄“气代柴薪”建设,铺设燃气庭院管道11564米,覆盖177户,已通气运行。二是2021年任务为新村镇的盐灶村、浅水村、尽尾村及英州镇的福湾村、文建村5个村庄“气代柴薪”建设,完成覆盖877户,已安装入户燃气表841户,预留村户口出地31户,外地户口预留出地5户。完成庭院管敷设24240米。5个自然村都已具备通气条件。

5.装配式建筑。一是已组织召开并顺利通过海南清水湾A12-1地块二期项目、陵水黎族自治县新中医院项目等31个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专家评审会,装配式建筑面积230.05万㎡,。二是联合科工信局邀请相关装配式建筑企业现场参加5月26日陵水县第十七届科技活动月,提高社会公众对装配式建筑的认知度、认同度,消除误解和担忧,营造支持装配式建筑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抓实安全生产,筑牢安全防线。

1.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一是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大力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4次,重点检查各项目深基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共检查项目381家次,出动检查人员1167人次,下发整改通知单381份,全面停工通知书7份,提出整改意见2969条。二是在海韵广场开展建筑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发放《安全生产宣传手册》300余份。举办建筑领域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班,针对建筑施工常见伤害类型管理,大型施工机械设备及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等内容进行授课。累计260余人参加培训。三是要求新开工项目签订责任书、已完工项目设置永久性标牌。将六方责任主体授权书、责任书纳入报监办理必备材料中,永久性标牌作为竣工验收通过的必要条件。

2.燃气安全生产。一是组织专家对17个液化气充气售卖站点(3个液化气充气站、1个汽车加气站、4个天然气点供站及9个液化气零售点)进行安全检查2次,共发现安全隐患122处,下达整改通知25份,整改隐患122处。二是我局联合属地派出所、县应急局、县执法局、乡镇政府,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共查处非法倒气点7处,查扣钢瓶382瓶及倒气工具一批,批评教育7人次。三是定期组织相关专家对燃气企业的生产安全和经营环节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当场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并跟踪落实到位,整改率达100%。

3.防风防汛及扬尘治理检查。一是今年防风防汛期间,组成三个检查组对全县在建项目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对各项目生活区临时设施、基坑支护、脚手架及模板工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下发整改通知单责令立即整改,共检查在建项目项目35次,下发整改通知单28份,提出整改意见158条,出动检查人数262人次,转移工人531人,项目板房加固235间。二是积极开展全县在建扬尘治理专项检查工作,全县91个符合安装条件的在建项目和预拌混凝土企业均已安装了扬尘噪音在线监测系统,对我县25个在建项目未安装扬尘噪音在线监测设备和未安装远程视频监控设备的35个项目进行了通报。对扬尘治理不达标的施工单位,下发整改通知单并限期整改。截至目前,共检查在建项目扬尘治理情况116家次,下发整改通知单116份,提出整改意见336条。

二、存在问题

(一)棚户区改造。在棚户区改造征拆工作中,出现现行补偿安置方案中未曾述及的问题,尤其在确认房屋土地权属时,涉及面较广较为复杂,需要上报县政府研究解决。

(二)安居型商品住房建设。根据前期调查摸底,目前我县安居型住房在建项目仍未能满足本地居民、引进人才、基层教师医务人员的住房需求,需持续谋划新安居型住房项目满足更多住房困难人群需求。

(三)老旧小区改造。由于老旧小区周围环境较复杂,且多为单位集资楼,业主未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安装电梯,给改造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

(四)燃气管理工作。非法违法经营倒装瓶装液化气现象普通,打击难度大。我县瓶装液化气市场存在县城区流动贩气、非法供应“黑窝点”等现象,虽打击取缔了一大批非法倒装液化气供应“黑窝点”,但非法违法行为依然屡禁不止,死恢复原现象常有发生,严重影响燃气市场秩序,存在安全隐患。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五个片区棚户区改造征拆。在陵江东路片区征拆经验基础上,提前谋划,通过已签速拆、违建必拆、以拆促签的方式,加快五个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拆迁工作;全力推进力争完成南门岭路、椰林南干道延长线、五馆等三个片区征拆工作和城中城内、新民路两个片区征拆工作;谋划开工建设陵江东路二期回迁安置房和城中城内片区回迁安置房。

(二)安居型住房项目建设。按原计划建设文黎安居型住房项目和老县委安居型住房(一期),积极做好竣工交付使用安居房;选取2块周边交通便利、生活配套齐全的新土地,供应新的2个安居房项目和计划动工4个安居型住房项目建设。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倒排工期,加快推进完成我县2022年安居住房建设任务,尽快满足基层教师、基层医务人员、引进人才和本地居民等人群住房需求。

(三)加大燃气安全生产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查处力度,强化企业安全隐患整改的督促和执法力度,对安全隐患不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采取行政处罚、停业整顿和关停取缔。成立燃气安全生产工作小组,进一步规范我县燃气市场,加强燃气行业安全监管,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对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安全隐患的应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并落实到位。加大打击“黑气”力度,广泛发动群众举报,深挖“黑气“窝点,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同时设立“黑气“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并做好燃气使用常识和燃气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四)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继续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和“强化政府监管”两个重点,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重点打击扬尘治理、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针对项目经理、总监在场履职情况进行常态化检查。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力度,全力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坚决按照“四不放过”和“六个100%”要求严格落实整改,并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监督检查长效机制。严抓建筑工地实名制系统、扬尘在线监测系统、视频监控、塔机监测、安责险购买等信息化和科技化系统应用与覆盖,确保符合要求的项目全面覆盖,提高监管工作效率,提升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治理水平,预防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4

8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业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425.1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诉求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针对2021年信息公开报告里,更多只是谈到工作的问题,部分工作的相关政策、法规没有宣传到位,下一步将加大力度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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